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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建言两岸四地私法加强协调与统一
作者:李寒芳   发布时间:2012-08-27 16:49:21


    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记者李寒芳)正在北京出席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的两岸法学专家表示,随着大陆地区民事立法的逐渐完善尤其是民法典编纂的最终完成,大陆、台湾、香港、澳门之间的私法差异会逐渐缩小。两岸四地应加强私法的协调与统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柳经纬表示,由于同属大陆法系传统,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后颁行的民商事法律,与台湾和澳门地区的民商事法律“同”远大于“异”,是因应社会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趋同现象。

    “两岸四地可以分别或联合设立私法统一的研究机构,立足于未来10年甚至20年,拟定两岸四地私法统一研究总体规划和分领域的项目计划,先易后难,优先研究直接反映市场经济要求的私法制度协调与统一问题。”他说。

  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周叶中说,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但处于两个法域,相互间应当彼此尊重对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取向和生活习惯,也有义务承受因法域差异而产生的诸多不便。

    他建议规范两岸民众交往的“两岸内”、两岸公权力交往的“两岸间”、两岸在国际社会交往的“两岸外”交往机制。例如,两岸在国际社会交往的“两岸外”交往机制,可以包括台湾地区有序参与国际空间的机制、两岸共处一个国际组织的交往规范以及两岸共同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机制。

    台湾高雄律师公会理事兼两岸事务交流委员会召集人郭清宝说,面对两岸法律差异甚至冲突的情形,例如诉讼时效时间不同等,律师的角色日益重要,应强化专业技能及职业伦理,以协助经贸纠纷和平解决为首要任务,而仲裁机构则要提升透明度,广聘两岸专业、公正的律师担任仲裁员。

  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研究员丛文胜说,两岸军事关系的敏感性导致两岸法学交流中有意回避或绕开了军事法学的研究与交流,但两岸军事法学在学术研究领域有着广泛的研究领域和发展前景。两岸在军事法思想、军事制度、兵役制度、动员制度、替代役、军事人事制度、军人保险和退役安置等诸多方面,都有着研究合作空间。将法学研究交流的领域和视角拓展到两岸军事法学研究交流中,能够更好地促进两岸军事互信的建立。

  由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主办的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23日在北京闭幕。在为期两天的会期中,来自两岸法学界、法律界的180名学者围绕“法治经验回顾与前瞻”的主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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