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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警察条例》让干警“眼明心亮”
发布时间:2012-12-04 15:07:26


     本网讯(张博)   自今年12月1日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制改革成果之一的崭新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已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正式实施,扎根于大巴山麓的陕西西乡县人民法院及时下载、印发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于12月3日组织全体司法警察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并展开讨论活动。

    分管院长带领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新颁布的《条例》内容后指出:当前时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很及时也很重要,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履行职能和队伍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一员,应牢记条例内容,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安全工作水平,服务并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审判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会后干警们就如何学好、用活条例内容各抒己见,认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对司法警察职责职权、组织管理、警务保障等方面的规定,是司法警察履行职能和队伍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重要参考,全体干警要着重从以下方面“高标准、严要求”: 一是继续强化服务和保障司法审判职能不放松,这是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能,今后必须进一步重视、抓牢;二是细化为民服务理念,尽其能服务百姓群众,提供充足警力参与到“一村一警”、“三问三解”、“法制联络员”等活动中,并深入、扎实开展工作;三是协助做好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干警应通过协助并保障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摸排工作,化纠纷促稳定;四是保障维稳制度落实,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安保力度。要特别重视“十八大”后,农历新年到来之前的值班、执勤及接访工作,要一丝不苟,毫不倦怠,圆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干警们一致表示通过学习使我们“眼明心亮”,今后一定要恪守己责,为人民法院的圣神事业增光添彩。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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