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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中院强化监督机制 从源头预防腐败
发布时间:2012-08-29 14:34:33


     本网讯(通讯员 黄小静)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人民法院严肃执法、公正裁判,有效遏制法院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法院通过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营造“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良好氛围,走出一条具有贵港法院特色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路子。

    一是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惩防腐败体制建设。今年5月份,贵港中院制定了《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在“查”上下功夫:通过岗位自评、部门互评、群众点评、党组织审核“三评一审”,认真查找每个岗位的风险点。在“防”上见实效:对部门、个人岗位权力进行分项梳理,内部网络予以公示,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廉政风险预防见实效。“控”上有重点:针对岗位风险点,由岗位所在干警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具体措施,全面构建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二是强化权力监督,确保秉公用权。贵港中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和审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和工作报告等制度,凡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决不允许个人专断“一言堂”。督促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其他制度规定,依法行使案件审批权、审判监督权、干部任用权、资金管理权等公共权力,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重点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关键岗位和案件审理、执行、诉讼保全等环节的监督。

    三是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以阳光促公正保廉洁。今年来,贵港中院积极组织开展了“阳光司法”活动,从法官的法治理念、能力素质、岗位责任抓起,从制度建立、硬件建设、机制创新着手,不断完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健全阳光司法制度。今年,贵港中院又重点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审务和文书“六公开”,2012年上半年全院共结案725件,其中执结709件,执结率达到97.79%。

    四是继续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贵港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继续抓好两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对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要以严格审批程序和加强经费监管为重点,坚决制止和取消那些增加法院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继续深化对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贵港中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依靠制度管物的体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法院公务用车及警务用车的日常管理。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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