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赖昌星未提出上诉 无期判决生效 发布时间:2012-05-30 08:28:39 
                            记者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5月18日,该院对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一审宣判。截至5月28日,十天法定上诉期限届满,被告人赖昌星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