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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法院跨省圆满调解运输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29 16:37:46


     本网讯(通讯员 何雷)   “法官不辞辛劳,千里奔波为我们化解纠纷,令人感动,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四川省剑阁县法院普安法庭办案法官赶赴陕西省礼泉县,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对该案的解决结果均表示满意,对办案法官的耐心工作表示感谢。

    2011年10月,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签订了运输合同,刘某负责将李某所有的挖掘机运送至剑阁县某乡镇,不想在运输途中出现意外,挖掘机翻至水沟中,致使挖掘机损坏。

    事发后,因挖掘机的修理费用过高,李某和刘某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解决协议。李某遂起诉到剑阁法院,要求赔偿,同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请求将刘某所有的拖挂卡车进行扣押。因刘某所经营的大型拖挂卡车挂靠于陕西省礼泉县某运输公司,李某在起诉时将该运输公司也列为被告。

    法庭受理该案后,对原告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进行审查,该案确有财产保全的必要,为保证案件的最终执行,对被告刘某的汽车进行了扣押。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希望通过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调解处理。

    因被告刘某是甘肃人,被告某运输公司又在陕西省,事发后,因原、被告未能达成处理意见,二被告就再也未到剑阁县来解决此事。要将几方当事人联系到一起,进行调解,还不是容易的事。办案法官通过多次与二被告电话协商,二被告始终担心原告是剑阁县人,如协商不成,怕自己会吃亏,均不愿到剑阁解决问题。

    办案法官通过给各方当事人反复做工作,最终大家一致同意在陕西省礼泉县协商解决纠纷。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调解工作从上午9点开始,至下午3点左右才结束,最终促使达成了令各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调解意见。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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