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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载夫妻闹离婚 为子上学重归于好
发布时间:2012-08-30 09:39:40


     本网讯(通讯员 崔光远)   近日,云南巧家县人民法院老店人民法庭成功调结了一起夫妻结婚三十载的离婚纠纷案。

    杨某与余某均是50余岁之人,双方于1983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现结婚已近30年。婚后生育了四个小孩。从结婚至2007年期间,双方之间的感情一直很好。然而,自2007年起,因孩子上学费用不断增加,家庭负担也越来越重,为了能够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余某便利用自己的手艺外出务工。然而在余某外出期间,杨某听到了一些传言,认为丈夫有外遇,为此双方发生争吵,产生了矛盾,感情逐渐淡薄。近两年来双方各在一方,互不往来。杨某便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法庭起诉离婚。

    立案后,为了能够更好处理这一结婚多年的夫妻离婚案,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希望双方私下能够好好协商,争取和好。在通知双方到庭的前夜,双方听取了法官的建议,心平气和地长谈一番,意见基本统一,但原告杨某心中尚存在一些顾虑。第二天,双方按时来到法庭,经法官一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诚恳话语,杨某心中的顾虑荡然无存,并认为双方之间并无太大的矛盾,只是自己听信他人的传言,才导致双方之间产生误会。同时,双方均认识到不影响孩子的学业,同甘共苦将孩子抚养成人是关键。于是杨某同意与余某和好,一起共同努力供养孩子上学。至此,夫妻双方重归于好,高兴地离开法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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