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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司法 促推辖区经济发展
作者: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沈建平   发布时间:2012-08-30 09:37:03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为征地拆迁攻坚行动提供法律服务,创先争优促发展”活动,强化工作举措,注重和谐拆迁,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4月以来,荷塘区法院主持协调的20户被拆迁户自愿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为推进职教城、荷塘大道、数码科技城等10余个市、区重点工程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荷塘区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统一认识,服务大局。荷塘区法院成立了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我本人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主抓该项工作。同时,从审判、执行部门抽调4名有多年审判、执行工作经验的资深法官,成立了非诉讼行政案件执行局,专门负责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紧紧围绕辖区经济建设工作中心,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树立起持之以恒抓建设、与时俱进促发展的思想,全力解决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确保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

    严格把关,提前介入。对征地拆迁工作,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并重的原则,对涉及征地拆迁的案件加强了风险评估,建立了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合法,既严格执法,又文明执法。同时,印发了《房屋征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工作手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局便民联系卡》500余份,走访了每一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在化解征地拆迁矛盾时,一定做到查清事实,绝不能放弃政策法律原则花钱买太平,也不能让漫天要价的人得到不应该得到的的利益,更不能让相信动拆政策、法律及时履行搬迁义务的人吃亏。在与云龙数码科技城被拆迁户胡某的协调过程中,我院干警针对胡某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对照法律、政策条文一项项作了耐心详细的解答,使胡某消除了疑虑,明白了政策和法律的规定,不再坚持不切实际的高价,最终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加强沟通,积极调解。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和着力点。加强与重点项目指挥部的联系,基本做到随喊随到。针对征地拆迁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与指挥部工作人员共商共谋,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分析案情、研究对策,促进工程项目的整体推进。做到全区每一个征迁项目都有法官身影,都能听到法官意见。同时,注意执法适度,把法、理、情有机统一起来,耐心细致地做好被拆迁户的调解说服工作,让其充分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项目征拆工作的意义,尽量争取和谐征拆。在金山工业园外海玫瑰丽苑项目征地工作中,为了与被拆迁户余某沟通,我院干警曾3次上门做思想工作,4次召开协调会,先后16次做被拆迁户工作,还在余某生病住院期间专程前往医院探望,让余某深受感动,在签署完协议以后连声感谢。对于一些具有群体性、不稳定性因素的案件,我院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及时通报,争取理解和支持。

    注重宣传,树立形象。认真研究征地拆迁案件的特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组成了征地拆迁服务小组,定期到征拆地块强化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并利用节假日、八小时之外深入村民家中进行调研,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做实入户协调工作,非诉讼执行局成立5个月以来,基本取消了节假日休息,做到五加二、白加黑。耐心疏导对抗情绪,尤其对矛盾尖锐的,不能用简单的是非观念来衡量矛盾双方的行为,而是通过多做调解工作,充分掌握当事人所想、所持、所求,再行突破,维护了法院中立公正的良好形象,让被拆迁户对法院有了充分的信任。在东环北路建设项目与被拆迁户袁某某协调过程中,由于在之前的五一”小长假期间,我院已派出专人走访了太阳村拆迁户,在该村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最终协调成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确保了征地拆迁工作依法、有序、和谐的推进。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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