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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法院不懈努力 被害人终领20年前被抢款
发布时间:2012-08-30 16:11:56


被害人领取退赃款
     本网讯(通讯员 郑纬云)   8月10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门口一位老汉紧紧握着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的手,激动地说着“谢谢”。原来,这位老汉是20年前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他此次是来领取1000元的退赃款。由于此案发生在20年前,卷宗中仅记载了被害人刘某是余干人。寻找刘某无疑是大海捞针,希望渺茫。但承办法官没有放弃一丝希望,在经过与余干县各乡政府多次电话联系、打听,终于与刘某取得联系,通知他来法院领取退赃款。

    1992年5月22日晚,被告人舒某伙同官某、舒某某(已判刑)、官某某、曾某(另案处理)等人一起玩时,官某提出拦车搞点钱,舒某等四人表示同意。后五人窜至某茶场旁边的公路上,将红石堆放在马路中间。23日凌晨约3时许,江西省余干县某乡农技站的货车从浙江拉稻种经过此处时被红石拦住,货主即被害人刘某便下车搬红石,舒某等五人持刀、棍冲过去威逼刘某拿钱出来,刘某被迫交出现金100余元,舒某等人对刘某进行搜身,并用刀割断刘某腰间放钱的皮包,将皮包抢走。舒某等人共抢得现金590元,宝石花手表一块。

    案发后,被告人舒某潜逃。被害人刘某认为找回财物比较困难,只好自认倒霉。没想到在20年后7月的一天,刘某接到余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打来的电话,请他去领退赃款。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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