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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法院强力执行治“老赖”受企业称赞
发布时间:2012-09-03 11:17:48


     本网讯(通讯员 汪锦修 宋海辉)   8月17日,某新能源公司陈董事长携带上书“经济发展的护航者,企业平安的守护神”的锦旗来到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亲手交到余江县人民法院陈文院长手中,以此表达他们对该院公正高效办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感谢之情。

    原告新能源公司诉被告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该院洪湖法庭经依法审理,作出了支持原告的判决,要求被告如约履行偿还欠款53万元。本案在开庭时,被告未到庭应诉,判决后亦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对因此案给原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故原告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本案属招商引资企业,涉及本地投资环境和司法威信,案件申请执行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本着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和维护商业诚信的理念,要求办案法官认真负责,做好案件的执行工作。执行立案的当日,办案法官迅速奔赴上海,于次日即将被告的某银行账户冻结,但发现该银行账户为空户头。办案法官并未放弃,他们凭着对长年从事执行工作的直觉,推测被告可能为了规避执行而开设了新的公司账户,于是,向银行工作人员再次提供被告的企业信息,查到了被告最近新开的账户,并依法对此账户进行了冻结。不久,在被告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外国企业向被告被冻结的新账户汇入了一笔欧元,经银行依法兑换、划拨,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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