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曹昆)
王某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被法院判决驳回后从此销声匿迹,无奈之下,李某只得提起离婚诉讼。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院审结了一起妻子销声匿迹十六年被丈夫起诉的离婚案件,一审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1984年4月,李某在袁州区天台乡江东村做蔑匠时与被告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同年12月3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1990年12月,因家庭经济困难,王某一人外出务工,李某在家抚养小孩、耕作农事。1993年6月,李某亦外出务工,两人在同城异厂做事,期间,王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此双方时常发生争吵。1994年正月6日(农历),李某因王某作风问题打了王某,之后王某随李某回到宜春天台老家治伤。1994年4月,王某又一人外出务工,自此双方无任何联系。1996年10月,王某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请。之后,王某离家出走,杳无音讯,至今下落不明。
法院认为,原、被告从相识到登记结婚时间极短,双方互不了解,属草率结婚,无婚姻基础;婚后,被告大部分时间在外务工,双方缺乏沟通,未建立夫妻感情,特别是被告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严重影响了与原告的夫妻感情,现在被告下落不明,双方长期分居分食,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诉请离婚,理由充足,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