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才华)
罂粟果很香,可入药,也可作为调味的佐料。但它更是制造吗啡和海洛因的原料,是危害社会的祸根,因而法律规定禁止种植。近日,云南镇雄一年过半百的村民,为吸食鸦片而种植罂粟,被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10000元。
村民王贵,出生于1955年3月,因吸毒成瘾,遂种植罂粟收割鸦片供自己吸食。2010年至2012年,为了用来自己吸食,其在镇雄县赤水源镇马店村团结组尖尖角地里和老鹰包地里两次播种罂粟。2012年5月23日,其用竹片夹刀收割鸦片后,将尖尖角地里约400珠罂粟铲除,摘了罂粟壳。同年6月1日,其种植在老鹰包地里的罂粟被公安民警发现,先后两次共铲除518珠。民警在其家里查获鸦片94.7克、罂粟壳934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贵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制度,明知罂粟系国家法律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村民组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王贵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