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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合力联动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2-09-04 10:58:04


     本网讯(通讯员 李瑛)   2012年6月28日,两辆警车凌晨5点呼啸着奔向浚县王庄乡某村,十几名法院干警将熟睡中的方某带上了警车。原来这是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果断出击,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方某采取拘留措施的一幕。

    被拘留人方某,河南省鹤壁市浚县王庄某村人,2007年7月10日方某将其车辆停放在六矿新村家属院中,一群小孩在车下玩耍时,方某停放的车辆后门毫无预兆的掉下,击中正在车下玩耍的翁某的头部。双方协商无果后,翁某起诉至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方某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2008年10月24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双方不服,均提出上诉。2009年10月28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2010年5月27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对原告翁某与被告方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再次做出判决,判决方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翁某30614.63元。该判决送达后,方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1月15,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0年12月14日,瓮某持一、二审生效判决向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却与法院玩起了“捉迷藏”游戏,并将其名下20000元银行销户转移,法院对方某多次查找,均无下落,到方某家询问,其方某家人称方某已外出打工。方某拒不与法院工作人员照面。此案一度搁浅,时间一晃就是一年半。

    2012年6月29日,经多方查证,得知方某已从外地“潜伏”至家中,山城法院紧急召开会议,落实方案,出动警车2辆,干警15人,凌晨5点将熟睡中的方某制服。

    方某带到法院后,法院一方面要求执行干警积极做方某的思想工作,让其主动履行,并阐明其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罪,争取让其主动履行;法院另一方面与区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协调联系,由区政法委协调召开案件评析会,要求公安机关对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的案件尽快立案。

    2012年7月11日,被执行人方某已被拘留13天,但方某仍无主动履行的迹象,区政法委果断行动,让公安干警到拘留所给方某做最后的说服工作,同时要求公安机关积极做好收案工作,此时方某家属仍不相信一个民事案件能转变成刑事责任,又通过熟人分别到公安局、检查院了解情况,得到认为准确的消息时,迫于压力和法律的威严,于当日下午携款到法院主动缴纳了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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