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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化肥打欠条不还款 社会法官调解账款两清
发布时间:2012-09-07 10:36:46
本网讯(通讯员 靳欢欢)
9月5日上午,河南省鄢陵县南坞社会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欠款纠纷案件。
2011年9月份,被申请人牛东威在申请人裴发虎处购买赊销复合肥6袋,每袋160元,合计960元。因今年小麦自然灾害,当时大部分麦田减产。而被申请人说小麦产量低(与往年施用其他化肥相比)怨申请人的化肥质量问题而拒不还钱。申请人遂到社会法庭进行调处。 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社会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社会法官示意双方先冷静,有事坐下来慢慢谈,并给每个人递上了一杯茶。待双方心情稍微平复后,才开始组织调解。 “你的处境和遭遇我很理解,但申请人家境也不富裕,依靠做点生意维持生计,而且你也确实写有欠条,如果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后,是可以依法判决和执行的,你仔细想一想,是这个道理不?”牛保宪开始向被申请人释明不及时给付欠款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并对申请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让其换位思考。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被社会法官入情入理的话语所打动,达成了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当庭拿出900元钱交给了申请人。 “感谢社会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让我们心服口服。”双方当事人离开时还不忘回头感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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