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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法院巡回审判借力社会各界人士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2-09-07 13:41:54


     本网讯(通讯员 郭自强)   巡回审判在便利群众诉讼的同时,还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近日,河南省商水法院大连巡回审判点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2012年6月6日,该院受理了赵某诉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在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等法律文书时,被告李某情绪比较激动,称赵某毁了她的青春,不退彩礼款,还要告赵某,让他赔偿青春损失费及名誉损失费。

    2012年6月8日,被告李某的父亲来到商水法院张明法庭,找到法官说:“昨天我女儿受到刺激,服农药自杀未遂,你们得赶紧把这事儿处理好。”法官深感此事的严重性,如果不妥善处理好此纠纷,不仅会加深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造成可怕的后果,还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2012年6月10日,办理此案的法官主动联系张明乡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及乡村一些知名人士,决定开庭前在商水法院大连巡回审判点先行调解此案。在征得原、被告同意调解后,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认真解释法律的规定,并一一解答他们的疑问,帮助双方当事人划清责任,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调解工作,从情、理、法各个方面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社会法官及乡村知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法官的倾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经过这次调解,办理此案的法官认为在巡回审判中,法院可以吸纳社会法官及乡村知名人士参与到纠纷解决中来,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合理化解纠纷。这样,不仅提高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法律参与意识,起到了法制宣传作用,而且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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