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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法庭一日调六案 维护农民工权益获称赞
发布时间:2012-09-07 14:39:55


     本网讯(通讯员 田凌)   “南区法庭办案效果好,为维护农民权益提供了坚强的保障”,9月6日下午,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南区法庭成功调解6件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一位60多岁的老大爷如是说。

    被告某园林公司委派第三人屈某全面管理位于津市灵泉镇的园林基地管理,近来来,屈某尽心为公司谋发展,充分发挥职能,积极主动,全面调度,在权限范围内和当地8名农民工分别签订打药、除杂、整枝、修路等合同,雇请农民工劳动,约定工作内容和报酬,以前双方合作的十分愉快,农民工每完成工作任务后都能及时领取报酬。屈某与该8名农民工形成了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2012年,该8名农民工与屈某按照惯例签订合同,履行劳动义务,此后,基于多种原因,农民工迟迟未能领到辛苦钱,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形下,他们拿起法律武器,来到法院起诉,要求园林公司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南区法庭承办人在仔细阅读案卷后,认为该系列案标的虽然不大,但涉及的人员较多,且系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并且不利于当地经济发展,承办人一边给农民工做释法答疑工作,一边亲自和园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某沟通,使马某意识到了公司的行为已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不及时处理,将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至少在用工上将花费更多的成本。马某被承办人一心为民、不辞辛苦的办案作风所折服,主动要求与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并承诺近期全部兑现。

    达成协议后,马某嘱咐屈某今后继续与该8名农民工维持劳务合作关系。农民工纷纷表示,只要马总瞧得起,随喊随到。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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