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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2-09-10 15:11:09
本网讯(通讯员 谭燕)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努力在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满足群众诉讼需求上下功夫,通过深化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完善各项诉讼服务便民机制,着力打造“门好进”、“路好走”、“话好听”、“案好办”的为民服务窗口,最大限度地让群众感到满意和方便。
多元立案,快捷门好进。“法院为咱老百姓着想,现在法院的门是越来越好进了”,前不久家住蒙泉镇的肖大爷到县法院后不到两个小时就办完了相关立案手续。为给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该院除定点在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窗口立案之外,还精心设计实行了电话预约立案和邮寄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为群众提供了多样化选择,免去了群众往返法院间的劳碌奔波。 导诉咨询,便捷路好走。“您好,我是石门法院诉讼接待中心工作人员,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来立案的马律师刚步入石门法院诉讼接待中心就受到接待人员的热情问候,一应俱全的立案设备,温馨舒适的办公环境,让他倍感亲切。为增进司法亲和力,提供便民服务,该院每天均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诉讼接待中心担任导诉员,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和需求,提供诉讼引导、窗口协助等工作,方便群众办理立案事宜。 诉讼查询,舒心话好听。为充分保障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石门法院以新闻发布会、网上公告、审判开放日等形式,面向社会主动公布立案服务电话、案件开庭排期、信访接待安排等信息内容,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诉讼动态。同时,该院还开通群众来访窗口,安排专人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接待服务,根据群众需求主动协助联系案件承办人、代为收转诉讼材料、接收监督投诉等服务,确保群众来有应声、去有回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立案调解,顺心案好办。为从诉讼源头上化解矛盾,石门法院不断完善调解机制,以完善组织保障与制度保障为抓手,切实加大了立案调解工作力度。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新设了立案调解窗口,成立了由庭长和两名立案法官组成的立案调解合议庭,并制定出台了石门法院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工作实施细则,针对审查起诉阶段或已经立案、尚未移交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经主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调解合议庭组织调解和疏导,力争在诉讼之初妥善化解矛盾增进和谐,实现诉讼的低成本、快捷与高效。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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