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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同意离婚私藏结婚证 妻子以“同居”起诉
发布时间:2012-09-10 15:56:48


     本网讯(通讯员 张莎)   “我们有结婚证,怎么是同居关系呢?”2012年8月24日上午9时,原告白某诉被告张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准备开庭,被告到庭后发出此言,也让法官感到纳闷。

    原告白某于2012年6月20日起诉,称其与被告张某于1999年10月举行结婚典礼,没有领取过结婚证,同居期间生育二子,并提交了住所地乡政府出具的证明。原告请求解除与被告张某的同居关系并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被告迟迟未到庭。为查明事实,法官再次通知被告到庭,但被告到庭后称:“我们有结婚证,怎么是同居关系呢?”并提交了双方于2000年10月4日登记领取的的结婚证。

    经过法官认真耐心地审查,才了解到原告当初没有亲自领取结婚证,婚后结婚证也一直由被告保管,原告欲起诉离婚,被告因不同意离婚私藏结婚证,原告故以同居关系起诉。法官通过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劝解,原告最终申请撤诉。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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