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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债务纠纷申请诉前保全查封52吨废钢
发布时间:2012-09-12 14:06:52


     本网讯(通讯员 刘俊峰)   日前,通过安徽泾县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一起诉前保全查封财产的案件得到顺利执行,双方当事人均感满意。

    泾县泾川镇幕桥社区居民王某向安徽某铸件有限公司供应废旧钢材,截至今年5月20日,该公司尚欠其货款118519元,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后,于今年9月4日向泾县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该公司52吨价值118519元的废钢,该院立案庭经审查,依法于同日作出准予查封的裁定。并于次日移交执行庭处置。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承办人到现场了解案情,发现,该公司属于中等规模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但是由于当前经济大环境欠佳,销售货款不能及时回笼,以至于未能及时归还王某货款,双方在交涉过程中不够冷静产生矛盾,但此前双方合作关系较好,矛盾并非不能化解。如果就案办案,查封该公司正在生产用的52吨废旧钢材,势必造成该企业停产,更不利于王某债权的实现。

  执行法官没有立即采取查封措施,而是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一方面向申请人王某讲明企业目前遇到的困难,并非不想履行给付义务,而是立即还清全部拖欠货款确有困难,另一方面告知公司,即使经济困难,也要讲诚实信用尽量还款。经过法官多轮调解,双方冷静下来认真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由该公司立即开出金额为5万元的承兑汇票给王某,其余货款68519元承诺于2012年10月底前付清。王某对此很同意,并向法院撤回诉前保全申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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