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小学生打架受伤赔偿难 法官执法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2-09-12 15:25:36


     本网讯(通讯员 常乐)   五名五年级同班小学生发生争吵打架,其中一人被打伤住院,被打伤的学生遂将另外四个同学和学校起诉至法院。9月11日,陕西省洛川县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五个家庭之间的关系。

    2012年3月,洛川县龙升小学(化名)五年级的学生刘小强与同班的张刚、赵鹏、吴飞、曹彬发生争吵。次日下午,双方再次发生打架事件,致刘小强被打伤,当天刘小强进入洛川县医院住院治疗。县医院诊断为:“1、头外伤;2、右踝处软组织损伤”,住院期间共花费各项费用12000元。6月,由刘小强作为原告,其父亲刘忠民为代理人将张刚、赵鹏、吴飞、曹彬以及洛川县龙升小学起诉至洛川法院。经调解,达成了由张刚、赵鹏、吴飞、曹彬各给付刘小强2500元(由四被告各自的监护人给付),洛川县龙升小学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调解协议。

    调解书生效后,张刚、赵鹏、吴飞、曹彬的家长均未自觉给付赔偿款,于是刘小强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四被执行人的家中调查了解情况,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强,执行法官先分头单独地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地做思想工作,时机成熟后,将所有当事人召集到一起,执行法官把事实讲明,把道理讲清,把法律讲透,力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经过不懈的努力,9月11日,四被执行人分别兑现了调解事项,刘小强终于得到了10000元赔偿款,该案顺利执结。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