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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法院强力推动确保社会法庭工作做好做实
发布时间:2012-09-13 14:15:30
本网讯(通讯员 徐耀军)
为了切实发挥社会法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条防线作用,河南省焦作市中站法院高度重视社会法庭工作,自从社会法庭工作开展以来,持续将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确保社会法庭职能作用的发挥。
深入调研,加强宣传,为社会法庭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中站法院高度重视社会法庭工作,定期实地调研参观社会法庭,召集社会法官进行现场座谈,走访干部群众听取他们对社会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社会法庭工作情况,针对社会法庭工作实际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同时着力宣传社会法庭,利用网络、散发宣传单、会议等形式宣传社会法庭,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社会法庭了解信任度; 筹措资金,为社会法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对于社会法官没有工资,缺少运转经费的实际困难,中站法院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主动汇报和通报社会法庭的工作成绩和效果,努力争取政策支持;同时将社会法庭的经费保障纳入法院的专项经费之中,保障了社会法庭的持续健康发展; 选好社会法官,为社会法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社会法庭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社会法官素质最为重要,因此,中站法院高度重视社会法官的选任工作。在社会法官选任上,始终以群众公认的标准,通过民主推荐协商,把真正热心公益事业、有威望、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贤达人士选任到社会法官队伍中来。目前,中站法院选出的社会法官多为一些老村长、退休教师、老党员、退休干部组成,在实际工作中,高质高效地化解了诸多社会矛盾; 发挥优势,注重效果,发挥好社会法庭在化解矛盾上“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调处纠纷范围上,除法律明确规定有法院处理外,社会法庭都可以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法庭亲和、简便、快捷的优势;同时,及时与司法确认对接,积极通过简易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赋予社会法庭更高的权威,使社会法庭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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