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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蹲守医院停车场实施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3 13:53:53


     本网讯(通讯员 胡亚群)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平林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1年8月7日至2011年12月4日,被告人杨平林先后多次蹲守在丰城市人民医院门诊门口停车场,趁无人之机,盗窃6次,窃得一辆价值人民币25800元的五菱之光面包车及5只价值人民币1948元的面包车电瓶。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7748元。被告人杨平林在人民医院停车场盗窃价值人民币360元的电瓶时,被失主当场抓获。案发后,五菱之光面包车被追缴并归还失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平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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