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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法院:创新机制促和谐 统筹兼顾谋发展
作者:刘易青 王顺贤   发布时间:2012-09-17 14:40:08


    近年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坚持“抓队建、树形象、促公正,求改革、强业务、提效率,顾大局、重服务、护稳定”的工作思路,突出队伍建设、案件质量管理两个重点,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在1月16日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上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

    力促素质强队建  人本管理聚合力

    积极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着力推进教育活动;狠抓法官教育培训,积极引导法官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在时间及物质上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逐步实现由学历提高向能力提高的转变;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评析等活动,培养和提高法官的文书写作能力和综合能力;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干警、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畅通与干警的沟通渠道;重视机关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县级党建示范点建设;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利用有限的经费改善群众诉讼环境和法官干警的办案条件,购置图书、杂志和报纸建立了资料室,为司法警察及执行局、法庭的相关人员配备了单警装备,利用办公楼大厅、楼道、接待室等公共区域精心打造“文化墙”,为法官干警营造了积极向上的环境氛围。近两年来没有出现法官干警违法违纪现象。2009年以来,先后有11个集体及2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为民司法护稳定  “三项创新”提质量

    在推进工作中,吃透法律政策及县情,坚持司法为民,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一是创新矛盾化解方式。更新司法理念,转变服务方式,强化诉调对接,用群众能够接受的方法化解矛盾,于2009年3月26日成立了诉讼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纠纷365件,调撤率达到97.81%,调解兑现率达到了92.83%,调处的案件无一当事人反悔和上访。诉调对接工作得到了省、市党委政法委和法院领导的肯定,被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昭通人民广播电台和昭通电视台采访报道,被推荐在省、市法院院长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二是创新审执管理方式。改变审判和执行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成立了由院长兼任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监察室、审务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审判执行工作管理办公室,对审判执行案件流程和质量进行集中管理,有效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2011年以来,没有一件案件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三是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克服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收入水平、执行经费投入等主客观制约因素,积极争取各有关方面的关心和支持,落实领导带头包案责任制,扎实推进执行救助机制建设,形成了解决涉及行政机关案件的被执行人给付一点、财政拿一点、执行申请人让一点,涉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给付一点、救助资金解决一点、申请人放弃一点的机制,被执行人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给付情况及单位配合执行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难点问题得到逐步攻克。执行工作继被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表彰为“清积”工作先进集体后,又被推荐为全省128个县级法院中的3个先进典型之一,参加了全省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会议的经验交流。

    强化服务重协调  “四个突出”增效果

    在工作中,着力突出四个方面的工作,有效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一是突出服务中心职责。在抗旱、扶贫挂钩联系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仅2009年以来就通过组织法官干警捐款及压缩业务经费等方式先后投入资金25万余元,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认可;积极组织法官干警参加全省扶贫工作现场会参观点、省政府昭通专题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参与县委政府组织的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工作,先后安排近20名法官干警分四个工作组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二是突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争取支持解决制约因素,先后新增诉讼调处中心、审务办等内设机构6个,并在执行局下设3个科(庭),规范了中层干部职级待遇;县级财政为龙头山、茨院两个法庭各配套10万元;2009年安排救助资金5万元,2010年提高到10万元,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为法院解决了人民陪审、诉前调解及信访工作经费,涉及法庭建设的乡镇都无偿提供了建设用地。在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建设过程中,县委、政府统筹安排,决定整体搬迁至世纪大道西沿线单独安排12亩土地重新建设。近年来先后投入200余万元新增及更新电脑等办公设备及业务用车,配合上级法院完成了法院系统三级专网建设任务。三是突出涉诉纠纷化解。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柜台式服务,积极落实诉讼费减、缓、免的要求,积极推行便民联系卡制度,在院机关及茨院、龙头山两个中心法庭增设了无障碍通道,三个中心法庭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形成了三个中心法庭及院机关审判中心、诉讼调处中心五组人员分别巡回办案的格局,有效方便了群众诉讼,降低了矛盾转化和升级的比例。坚持全员接访工作制度,深入分析信访案件成因,耐心疏导当事人。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7件信访案件,除1件不在该院办理权限范围内外,其余6件均得到妥善解决,并成功化解了1件多年缠访的历史积案。四是突出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200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审判案件1890件,结案率100%,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健全完善了各种管理制度,重视安保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案件质量、财务工作及执行工作进行督查,综合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11年在市中院组织基层法院年度考评中以总分第一名获得一等奖。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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