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酒楼老板雇人对电表“做手脚”省电费罚1万
发布时间:2012-09-18 09:15:05


     本网讯(通讯员 李伟 董静)   男子经营酒楼时,听说只要对电表进行一番改造,就可以使电表少“走字”,少交电费,男子便雇专业人士对酒楼电表私自改造。案发后,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去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浩缴罚金1万元。

  2011年10月中旬,经营酒楼的王浩(化名)听说只要对电表进行改造就可以少交甚至不交电费,考虑到酒楼每月耗电量大,为达到减少酒楼经营成本的目的,王浩花500元钱雇佣专业人员对酒楼电表进行私自改动。2011年12月19日,安阳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检查酒楼电表时发现,该酒楼电表被人为改动,电表C相不通电流。

  经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确认,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间,王浩采取破坏电表的方式盗窃国家电能,窃电金额为8054.56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浩于2012年6月1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补缴窃电金额。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王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改动电表的方法窃取国家电能,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