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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以试车为名诈骗摩托车被指控
发布时间:2012-09-19 10:52:03


     本网讯(通讯员 黄敏)   广西柳州市柳北区青年男子周某和窜到都安瑶族自治县,以试驾摩托车为名,行骗取摩托车之实,骑上摩托车后迅速逃跑,想占为己有。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周某和犯诈骗罪向都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9月13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1977年5月出生的周某和曾因犯诈骗罪,被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2年1月8日刑满释放。但他出狱仅仅1个多月,这次因诈骗又“进去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2月29日14时许,被告人周某和窜到广西都安县安阳镇安阳大道王某娟所经营的大阳摩托车商行内,以试车为名,将店内一辆红色大阳牌两轮摩托车开走。后逃跑至高岭镇江中村公路边被民警抓获。经查,该摩托车正是王某娟被诈骗的摩托车。经都安瑶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5580元。

    在法庭上,被告人周某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要求法院从轻处罚。

    公诉人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周某和的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人是累犯,应该从重处罚,被告人周某和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建议判处被告人周某和有期徒刑一年以上。

    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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