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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法院:站位全局 护航中原经济区建设
作者:户青国 发布时间:2012-09-20 15:54:49
宜阳县位于洛阳市西部,总面积约1670平方公里,辖9镇7乡,353个行政村,总人口70.1万,全县概貌为“三山六丘一分川”,洛河自西而东贯穿全境。近年来,河南省宜阳县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和“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尤其是在以袁宪伟院长为首的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宜阳县法院站位中原经济区建设全局、立足审判执行司法职能本职,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旋律,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宜阳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三等功三次,被授予人民司法宣传工作全国先进单位、被评为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全省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司法统计工作先进法院、全省机关刊通联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调研工作先进法院、洛阳市优秀基层法院、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1月再次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服务全县大局。在刑事审判中,坚持集中“严打”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与保障人权相结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在民商事审判中,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能调尽调、贯穿始终”的原则,不断创新两个亮点:一是推行了“一中心四平台十六站”工作新机制,实行预立案登记、诉前调解和定点定期定员巡回审判的工作制度,以实现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源头化解,更好的服务社会大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该项工作机制全面启动以来,成功诉前化解各类纠纷78件,接受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巡回开庭22场,良好的工作成效不仅获得了老百姓一致好评,而且很大程度上分担了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压力,社会反应普遍良好。二是完善民事小额案件速裁机制。作为全省两家小额速裁试点法院之一,该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共适用小额速裁机制审理案件83件,审结83件,调撤82件,调撤率98.2%,平均审理期限为25天,涉案标的60万元,免收诉讼费7000余元,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群众负担。为破解执行工作难题,该院先后开展了“执行攻坚月”活动和“打赖”“清积”执行百日会战。在百日会战中,共执结案件219起,执结标的额900余万元,移交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6起,公安机关采取刑拘措施5起,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法院的权威。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形象。该院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坚持常抓不懈,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忠诚 为民 公正 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切实强化“五个意识”,着力解决“五个问题”,即:强化宗旨意识,着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强化民主意识,着力解决决策脱离实际的问题;强化责任意识,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强化法治意识,着力解决违纪违规办事的问题;强化廉政意识,着力解决以权谋取私利的问题。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2011年以来我院先后派出法官20余人到省法官学院参加业务培训,两次邀请专家学者到我院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业务培训,四次组织干警到中院参加学习教育, 4人通过司法考试,全院干警的业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三是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司法环境明显改善。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了省级优秀政法党员干警冯朝阳、三八巾帼标兵邢丽红等一大批创优奉献先锋模范,为全体干警确立了标杆、树立了榜样。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了“七查七看”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种制度,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组织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五是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实行从优待警。根据不同案件类型以及不同结案方式,按照每判决或调撤一起案件给予30—120元不等的案件补助;坚持每月一次为当月出生的干警集体过生日,院长代表党组亲自送上生日祝福和贺卡,送去了组织的关心和关怀,增强了队伍凝聚力。 找准定位和切入点,服务企业发展求实效。近年来,宜阳县法院找准自身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并始终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和切入点,多措并举、延伸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建立联络制度。向企业发放法企联系卡,确定法官联络员,开通为企业服务热线,专门负责企业的法律咨询服务,确保企业与法院之间信息传递畅通。二是加强司法建议。在司法实践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企业科学化管理。对审理涉企案件中发现企业经营管理的疏漏和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提升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开展回访活动。回访企业工作常态化,要求民二庭法官每年都要开展一次企业大回访活动,每位法官回访企业不少于三家,倾听企业诉求,了解企业困难,听取企业意见,切实解决企业难题,为企业发展谋出路。四是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对于涉企劳动争议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涉企合同纠纷案件,组织精干力量,公正、高效地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损失;对涉诉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涉诉困难企业依法实施诉讼费用的减、缓、免等措施。 仅2012年以来的8个月,宜阳县法院办理涉企案件130件,为企业减、缓、免诉讼费累计458271元;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0件,为企业免除诉讼费2017元;及时办理涉企执行案件41件,执行标的额1065.34万元;依法判处侵害企业财产利益刑事案件7件,为企业挽回损失80271.2元,其中涉及侵害金融企业案件1件,为金融企业挽回损失3万元。有力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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