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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恶习不改闹离婚 法官调解重走幸福路
发布时间:2012-09-20 14:44:29


     本网讯(通讯员 陈格卫 夏平静)   9月14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简易民事案件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男方恶习不改而引发离婚纠纷的案件。让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新回到幸福的轨道。

    2003年8月,沈某与林某在石门县城区务工时相识相恋,2004年12月24日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很好,生活幸福,并于2006年2月生育一女,一家三口本应过着幸福的日子,却因林某的一些恶习导致一个幸福的家庭濒临破碎。

    2010年6月,沈某与林某一起经营的服装店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后来,林某一直赋闲在家,并逐渐染上恶习,经常在外与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一起赌博、吃喝,不务正业,没有尽到一个做丈夫、做父亲应有的责任。家庭的收入和小孩的照顾都靠沈某一人承担,每天沈某下班后筋疲力尽回到家还要照顾小孩,而林某稍有不如意,就责骂沈某,两人也经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林某的种种行为严重伤害了妻子沈某的心,让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开始出现破裂,沈某觉得无法忍受与林某一起生活,于是向石门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林某离婚。

    石门县人民法院简案庭受理案件后,深入了解情况,在9月14日开庭当日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分别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进行庭前调解。通过与夫妻双方的交谈,了解到是因为男方林某在婚后染上一些恶习从而伤害了女方沈某后,法官从男方林某身上着重开展工作,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妻子和家庭带来的伤害,并让他顾及、考虑小孩的感受,给小孩的成长营造一个和谐美满家庭氛围。而女方沈某也表示,其实自己还是十分珍惜她与丈夫之间的感情,只要丈夫林某下定决心改正自己的缺点,不再酗酒、赌博,踏踏实实的工作,尽到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她还是愿意和丈夫和好的。

    经过法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林某最终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表下决心一定改正自己的缺点,不再酗酒、赌博,为妻子、小孩尽到自己的责任,也赢得了妻子沈某的原谅。至此该案以和好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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