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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注重”推进诉前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25 14:45:29


     本网讯(通讯员 郭扬辉 程序)   为了减轻群众诉累,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采取“四注重”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据悉,今年1-9月,该院诉前调解107件,调解成功率达80.5%。

    注重规范诉前流程。改变过去对诉前调解工作在案件性质不清、案件流程不清、结案方式不清的不规范做法,对所有案件一律首先征询当事人意见,在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后即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讲究“短平快”,电话通知,即到即调,无法调解成功的立即流转立案。要求调解人员耐心细致,找准利益平衡点,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

    注重诉前调解投入。选派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法官到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工作,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开辟三间温馨调解工作室、设立专用电脑、三个调解工作台、一个审判庭,将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结合起来,确保诉调成功对接。

    注重诉前调解指导。该院注重对诉前调解及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定期到各乡镇调解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传授调解技巧,带动诉前调解工作整体提高。

    注意诉前调解效果。该院创造调解氛围,塑造调解文化,在调解工作室墙上悬挂“和为贵”等牌匾,触动当事人和解情结;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禁止高压调解和严重损害一方利益单纯追求调解成功率的不正确做法;主动为当事人权衡利弊;对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诉前调解的案件全部建立台帐,定期督促履行,以最大限度保障诉前调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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