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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法院巡回法庭宜州监狱审理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2-09-26 09:37:30


     本网讯(通讯员 冯富伟 韦焜)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开展便民诉讼的一种创新审判方式。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车河人民法庭不远千里,将审判法庭搬进宜州监狱,开庭审理一起离婚诉讼案。

    不久前,原告顾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南丹县人民法院车河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得知,该案件被告李某属正在服刑中的罪犯,为慎重处理,主办法官先后到李某、顾某所在村屯了解二人感情情况,到宜州监狱向被告李某送达起诉材料,询问其对顾某起诉离婚的意见,并确定于9月24日在宜州监狱开庭审理该离婚案。

    庭审中,顾某表示李某因犯罪给二人感情及家庭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坚决要求判离婚,李某见顾某离婚心意已定,没有可挽回余地,同意离婚。法官认定顾某与李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达到离婚的法定要求,在双方自愿情况,组织双方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

    9月25日,法庭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分别送达顾某和李某。至此,一对相识相知相恋结婚的夫妻,因一方走向犯罪道路,婚姻最终走到了尽头。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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