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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五次偷盗鸡鸭 获刑一年罚金三千
发布时间:2012-09-26 14:32:30


     本网讯(通讯员 陈思 邢海龙)   重庆市长寿区一农民吕某有小偷小摸的恶习,经常顺手偷别家的东西,之前多次因盗窃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劳动教养。2011年4月吕某劳动教养期满释放后不但没改恶习,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半年内五次偷盗周围村子农家的鸡鸭。9月25日,长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8日凌晨,吕某因缺钱用,准备去附近村子偷些鸡、鸭卖钱。当走到但渡镇龙寨村5组时,吕某看见公路边上有一户农家鸡圈里面有鸡,就强行把鸡圈门打开,将里面的3只鸡偷走。觉得只偷了3只鸡太少,吕某把偷来的3只鸡装进口袋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又回到村子,发现另一户农家鸡圈里有10只鸡,就顺手将鸡全部捉到口袋里面偷走。之后,吕某将偷盗的十几只鸡卖了几百块钱用于零花。

    2011年6月21日凌晨,吕某花完了上次偷鸡卖的的钱又来到龙寨村5组将项某家的8只老母鸡偷走。

    之后,吕某到但渡镇双河村5组古某家、但渡镇龙寨村1组张某家偷鸡鸭,因被农户发现,吕某两次都丢掉所偷的鸡鸭仓惶逃跑。

    2011年11月28日,死心不改的吕某来到邻封镇石心村4组陈某家准备行窃,但开门声音惊动了农户家人。陈家父子随即出来与吕某扭打起来,并在周围邻居的帮助下将吕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审理,长寿法院认为吕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且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处刑罚或劳动教养,依法决定对其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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