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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男子盗窃机器零配件当场被抓
发布时间:2012-09-27 10:30:47


     本网讯(通讯员 陈文平)   江西萍乡市上栗县一男子在丰城董家镇务工,到镇上一工厂盗窃机器零配件,被工作人员当场抓获。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6月11日凌晨,被告人李某伙同鄢某窜至丰城市董家镇某砖厂盗窃机器零配件。二人将该厂的部分机器零配件搬至厂房的路边,当二人准备第四次进厂盗窃时,被砖厂的工作人员发现,李某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2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李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此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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