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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法院强制执行连根铲除阻塞河道构筑物
发布时间:2012-09-27 16:08:13


     本网讯(通讯员 郑林)   2012年9月25日,经过两台挖掘机历时六个半小时的紧张施工,被执行人铁某违法修建在角奎镇小米溪河莫家河坝处的河堤依法被云南省彝良法院拆除,一处令下游居民日夜提心吊胆的“心病”终于去掉了。

    2009年,铁某和刘某相继在小米溪河莫家河坝处为了圈占河滩,在该处违法修筑河堤,使原本狭窄的河道更加狭窄,且两人均在堤后填塞大量废土弃渣,成为一颗埋在彝良县城头顶的定时炸弹,彝良县水务局以影响行洪为由,于2010年5月17日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二人拆除违法构筑物、恢复原状。两人均未按期履行,水务局向彝良法院申请执行,彝良法院于2011年9月8日对两案进行了执行。

    2012年9月7日,彝良县遭受了两次叠加地震的破坏,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了严重损失,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全县人民正忙于抗震救灾的时候,9月11日,彝良县境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四个多小时的降雨使小米溪河超出历史警戒水位,洪水淹过位于小米溪河上的两座桥面,造成临河而居的两岸居民的财产安遭受重大损失。洪水过后,在排查安全隐患时,发现被执行人铁某的残余河堤和堆积物如再遇大雨将产生严重的泥石流,有可能堵塞河道,彝良法院发现这一险情后立即向县委政府汇报,经县委政府同意,于9月25日组织大批警力,将铁某的违法构筑物连根拆除,消除了悬在沿河居民头上的这颗“定时炸弹”。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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