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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一男子流窜盗窃电动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8 10:59:20
本网讯(通讯员 徐春荣)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程卫民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2年4月,被告人程卫民携带液压钳、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先后窜至樟树市、本市剑南农贸街、本市人民路单位宿舍元一柴间进行盗窃5次,窃得江峰牌、绿佳牌、金大牌、小飞哥牌、绿源牌电动车各1辆,共计5辆。经鉴定,涉案电动车价值共计人民币12355元。窃后,被告人程卫民将上述电动车分别进行销赃。案发后,涉案电动车全部被公安机关追回,其中,绿源牌电动车已发还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卫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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