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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四项措施实现新办案件信访零增长
发布时间:2012-09-28 14:28:46
本网讯
近年来,河南省龙安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增强信访意识,创新工作机制,连续三年实现新办案件信访零增长。
一是超前预警。坚持立案源头抓信访,实行信访三级预警机制,超前预防信访苗头,争取信访工作主动权。在立案环节,对所有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根据案情分别作出一、二、三级预警,形成初步评估意见。在审理、执行环节,对信访苗头案件进行全程跟踪,主办法官因势利导,争取把信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破解积案。深入开展清积活动,对2009年以前审执的所有案件进行一次不留死角的拉网式排查,建立案件台帐,逐案件研究制定化解方案,逐案做当事人的工作进行化解。同时,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严格落实自查、评查、党组集体研究等措施,实现对信访案件的法律解决、解释疏导教育、实际困难帮扶和过错责任追究四到位。2009年以来,该院信访案件存量大幅减少,涉诉信访工作局面呈现良好态势。 三是畅通渠道。积极开展诉讼引导,公开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诉讼流程,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导诉台,派专人负责解答群众问询,简化办事手续,加强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今年以来,立案庭共审查案件1013件,共接待来访群众126人次,诉前调解案件18件,有效将一批民事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实行院长轮流接访制和院长预约对口接访制,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带班接访,实行现场答复、现场处理,今年院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67起117人次,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四是刚性问责。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当事人的院领导为包案领导,原案件承办人为信访案件承办人,并实行一包到底,直至信访案件彻底化解。对因涉法涉诉引起的上访,严格责任追究,一律按规定追究承办人、庭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的信访责任,切实增强院领导和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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