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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召开全区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会议
发布时间:2013-04-12 16:48:17


会议现场。
     本网讯(张卫民)   4月12日上午,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五年来全区法院廉政建设工作,对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由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主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吕长虹作了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纪委副书记马国伟应邀参加会议,并在讲话中对全区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吕长虹在报告中,首先回顾总结了2008年以来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情况,从七个方面肯定了五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吕长虹强调,2013年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全区法院以严明政治纪律为重点的纪律建设、以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和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为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在讲话时指出: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区法院队伍中党员干警占多数,抓好党的建设就抓住了法院工作的总纲。随着形势任务的新发展和新变化,人民法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考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这也是履行司法职责的必然要求。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坚定不移地把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要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和自治区政令畅通;要改进司法作风,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加强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以反腐倡廉实效取信于民。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各级法院党组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使之成为硬指标与硬任务。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重要讲话要求,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大兴学习之风。各级法院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都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强烈忧患意识,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鼓励其认真履职。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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