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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法院“双节”前送救助金情暖特困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2-09-28 15:49:18
本网讯(通讯员 赵艳绘)
在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之际,2012年9月26日下午,云南省宣威法院将5000元救助金送到特困当事人侯某家中,以表达法院对他家慰问之情和关爱之心。面对法院的温情关怀,当事人的脸上露出了感激的眼神,激动地说“谢谢法官同志,谢谢你们一直记挂着我的案子。”
2002年9月13日,张某到本村贾家串门,与也在贾家串门的侯某之子发生争吵,张某用匕首刺向侯某之子腹部,导致侯某之子不治身亡。2003年6月,宣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侯某、孟某(两人系死者父母)抚养费等人民币123820元。案件进入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张某一直在服刑,且家中有两个小孩,仅有木架结构住房一间,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直无法执行。2010年,被执行人张某被提前释放,宣威法院立即开展执行,但张某经常在外做临工,没有固定收入。两年来,宣威法院执行局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十余次,但张某确实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家庭条件较差,侯某和妻子孟某都七十有余,没有经济收入。就在前些日子,侯某还不幸摔伤,卧床不起,不能进食,丧失了劳动能力,靠药物维持生命。 案子虽然无法执行下去,但宣威法院依然挂念着侯某一家的困难,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把救助金送到他家中,有效解决了困难当事人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他们过上一个祥和温暖的节日。 执行局长晏廷鹏、田坝法庭庭长宁德云对卧病在床的侯某表示慰问,并鼓励侯某和孟某要转变悲伤情绪,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孟某十分感谢法院对他们家庭的关心和帮助,表示将努力克服困难,走出困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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