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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法官中秋节前凌晨出击成功执结积案
发布时间:2012-09-29 14:10:48


     本网讯(通讯员 韦安龙)   2012年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长期躲避在外的积案,当事人张某与刘某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2007年6月,张某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刘某起诉致法院。同年8月,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2.6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仅支付了3000元,余下的债务不仅拒不赔偿,甚至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还采取躲避、逃跑等多种消极行为逃避执行,致使该案一直执行未果。

    今年9月26日,执行法官经多方了解,知悉刘某携带爱人回家过中秋节,便于9月27日凌晨6时许,由该院组织执行人员驱车赶到东兰县刘某家,并将其控制在房间内。通过执行人员近2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主动与其家人商量还债问题。同时,申请执行人张某也作出了一定让步。当日上午,刘某女婿将欠款2.1万元一次性交到张某手中,该案以和解方式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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