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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狗”伤人惹是非 社会法庭巧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29 11:45:43


     本网讯(通讯员 韩飞)   9月27日,河南省舞钢市尹集镇社会法庭成功调处一起由家犬咬伤邻居引起的侵权伤害赔偿纠纷,村民于某某、曹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舞钢市法院对此纠纷调处过程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家住舞钢市尹集镇苇子园村仓房组的村民于某某来到尹集镇社会法庭寻求帮助。该村村民曹某某的儿子从南方带回来一条国外的家犬,前些日子,邻居于某某从曹某某家门口经过时,被曹某某家的“洋狗”咬伤了。当时,由于是邻居,于某某并未在意,只是按照民间的土方简单的处理了一下。后来,他的儿子提醒他,人被狗咬伤后,身上可能会潜伏着狂犬病,必须打狂犬疫苗才能有效预防狂犬病的传染。为了以防万一,于某某就去找邻居曹某某协商处理治疗赔偿之事。但双方未就治疗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经村干部指点来社会法庭寻求帮助。社会法官邢保山等人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立即到该村调查走访。

  在农村,为了看家护院很多家庭养的都有狗,狗伤人侵权伤害赔偿纠纷很具有代表性。为了圆满调解,避免影响邻里和睦,尹集镇社会法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调解。经过社会法官们近一个小时耐心地从情、理和法的角度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远亲不如近邻”,最终在赔偿数额上都做出了让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经调解双方达成共识,曹某某向受害人于某某赔礼道歉;

   曹某某赔偿受害人于某某医药费及其他共计300元整。

    在调解协议签字捺印后,双方当事人相视而笑,握手言和,并表示:“感谢社会法官的帮助,我们还是好邻居、好兄弟。”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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