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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撕皮子”盗窃摩托车未遂被当场抓获
发布时间:2012-09-29 10:20:51


     本网讯(通讯员 高智)   9月2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甘心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7月26日7时许,被告人甘心建携带“撕皮子”、“扳子”等作案工具窜至丰城市秀市集镇旺财购物广场,发现被害人夏飞鹏将一辆踏板摩托车停放在该购物广场附近,便将“撕皮子”插入摩托车钥匙孔,在转动时“撕皮子”断裂。被告人甘心建见偷窃不成准备离开,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48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甘心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失主李鹏的财物,数额较大,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未遂)罪。鉴于被告人犯有前科劣迹,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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