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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信用卡恶意透支38200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9 11:25:33
本网讯(通讯员 傅艳蔷)
本以为刷卡消费、透支取现大不了就是“欠债还钱”的民事纠纷,没想到在银行多次催款未还后,最终受到的却是刑事处罚。9月27日,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1年7月,被告人黄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办理了信用卡一张,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万元。同年7月至9月,黄某分几次在该行ATM机上透支取现共计人民币38200元。借款到期后,被告人黄某未对上述资金作任何偿还,农行工作人员多次对其催收,被告人黄某在签收了五张催收单后仍未还款,并于11月继续透支人民币12000元。2012年6月,农行向公安局报案,此时黄某仍有26200元透支款及利息尚未归还。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归还了全部透支款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且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确有悔罪表现,故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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