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曹源 晋军)
2012年9月25日,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整整5年之后,陈某终于拿到了全部执行款。而被执行人张某为了躲避3万余元的欠款,竟然悄无声息的生活了5年。
根据安徽宁国法院2007年3月的一份判决书,张某需要支付陈某欠款31574元。可是对于履行判决的义务,张某一直消极对待。当年10月22日,法院执行人员第一次将张某叫到法院执行庭,告知他须先行交付8000元欠款,余款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日期。然而,张某在交付了8000元欠款后,再无意归还余下数额,并经常故意躲避执行人员。直到2009年5月27日,执行干警在得知张某在双龙的老家中经营一家养猪场后,立即驱车赶到并成功找到张某本人。但张某称尚无能力偿还全部欠款,只能先付3000元,余额在7月底将养的猪出售后偿还,法院干警考虑到实际情况,同意了张某的还款计划。
然而,尚存侥幸心理的张某在售完猪后并没有如约还钱,反而将养猪场关闭并搬了家。法院干警也只好重新开始查找张某的下落。2012年9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消息,张某目前每日凌晨2点到6点在宁国市城区的大华市场做猪肉生意,天亮后即离开。25日凌晨4点,法院干警来到大华市场张某的猪肉铺时,正在剁肉的张某大吃一惊。鉴于张某长期抵制执行工作的事实,干警当场要求他立即找来家里人还钱,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将对他进行拘留。在法律的威慑下,赖了5年账的张某终于让妻子在天亮后将余下的欠款带到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