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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讨赌债伤人 拒不赔偿遭执行
发布时间:2012-10-08 09:51:48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陆华停)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可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并不受法律的保护,为了讨要赌债而伤人,更不会得到支持。7年前,覃某、黄某为了讨回自己赢的赌债,上门讨要而将廖某及廖某的母亲打伤,且拒绝赔偿因此产生的费用,经近7年的追索,廖某拿到了自己的赔偿款。
2005年2月15日上午,在覃某的邀请下,黄某与其一道到廖某家中讨要2万元的赌债,他们于几天前聚赌,廖某输了这个多钱,说好了要给的。两人到达廖某母亲王某的商店找到廖某,要求其兑现2万元赌债,一边听到此事的王某对覃某进行大声呵斥,并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更是不同意还那2万元赌债,双方发生了争吵,而后大打出手,廖某、王某被打伤,后到县医院进行治疗。 事情发生后,廖某就赔偿问题与覃某、黄某进行协商未果,遂将两人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判决,由覃某、黄某共同赔偿廖某各种费用1507.73元,共同赔偿王某各种费用1107.74元。 判决生效后,覃某、黄某未按判决要求履行赔偿义务,在廖某、王某的申请下,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可穷尽了各项执行措施后,依然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覃某、黄某对法院执行人员总是避而不见,玩起了失踪。 七年来,广西武宣法院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2012年9月,经线人提供信息,覃某、黄某两人均在家,而且覃某有存款。武宣法院执行人员立即行动,查询了双方的银行账户,并冻结了有财产的覃某的账户,并找到覃某、黄某要求其还款,遭到拒绝后,武宣法院于10月8日上午强行划扣了覃某的银行存款,就这样,长达七年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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