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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斗殴断友情 法官和解执行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2-10-09 14:33:19


     本网讯(通讯员 常乐)   俩好朋友喝完酒后一块儿去打麻将,发生口角后相互斗殴,被派出所处罚后,因住院费赔偿又闹至法庭。10月8日,陕西省洛川县法院执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使得一对曾经要好的朋友得以尽释前嫌,重归于好。

    刘晓平和张虎是一对关系不错的朋友。2012年5月2日,两人和其他几个朋友在一个饭馆喝酒。喝完酒后,刘晓平和张虎相约一块儿去离饭馆不远的一个麻将馆去玩。在同桌打麻将的过程中,二人发生了口角,乘酒性互相谩骂,继而发生了斗殴,刘晓平被打伤后拨打了“110”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刘晓平带到了洛川县医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1、外伤性头痛;2、头部、胸部软组织损伤;3、左肺慢性炎症。刘晓平在洛川县医院住院治疗28天,花去医疗费7093元。洛川县公安局作出对刘晓平罚款300元、张虎罚款500元的决定,但是双方未对赔偿达成一致协议。7月10日,刘晓平将张虎起诉至洛川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因琐事打架,致刘晓平受伤住院,治疗费用张虎应该承担,但刘晓平也有一定过错,应减轻张虎的赔偿责任,遂判决刘晓平的医疗费7093元、误工费2100元、护理费1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40元,共计11433元,由张虎承担600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给付。张虎未自觉履行判决事项,刘晓平申请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经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刘晓平和张虎虽然发生打架致伤事件,但二人平时关系较好,且是醉酒后发生的过失行为,有和解的可能。于是便将二人召集在一起进行座谈,开始座谈时,刘晓平和张虎的对立情绪很大,双方彼此大声斥责对方,为赔偿款的多少争得面红耳赤。执行法官对张虎认真地讲解法律,阐明事理,并积极安抚刘晓平的情绪,对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张虎承诺国庆收假后将6000元赔偿款一次性还清。10月8日,张虎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将6000元赔偿款交给了刘晓平,两人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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