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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十元冒险贩毒 瘾君子“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2-10-09 11:03:51


     本网讯(通讯员 吴凤明 吴锡元)   为筹集毒资,不惜为三十元交易冒险去贩毒,最终瘾君子被当场抓获,第二次“进宫”了。近日,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甘某龙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甘某龙曾因犯抢夺罪,于2003年9月25日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因吸食毒品,于2011年10月11日被田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同年10月26日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但一次的“进宫”改造并没能让被告人甘某龙悔改,而是为筹毒资做起了贩毒的行当。2011年10月11日零时许,被告人甘某龙与同为吸毒人员的陆某约好进行毒品交易,两人在田东县平马镇油城路新百通附近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从被告人甘某龙手上查获毒品海洛因1小包,净重为0.07克,从吸毒人员陆某手上查获用于购买毒品的现金人民币3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龙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甘某龙庭上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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