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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一男子疯狂盗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0-10 09:34:21


     本网讯(通讯员 罗荣根)   一个月之内疯狂盗窃九次,盗窃数额共计6787元。多行不义必自毙,广西巴马县人黄某最终涉嫌犯盗窃罪被拘捕。日前,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11月至同年12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先后九次窜到巴马县城,总共盗走他人电动机一台,电瓶五个,电焊机四个,井架导向轮两个。经鉴定,上述被盗物品价值共计6787元。案后,其中三个被盗的电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失主。2012年3月9日,被告人黄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

    案后,被告人黄某家属已代其退赔失主全部经济损失58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黄某多次盗窃,依法应从重处罚。案后,被告人黄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主动预缴罚金,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家属代其退赔失主的经济损失,可视为被告人黄某主动退赔,亦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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