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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生日请人吸毒助兴 无知青年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2-10-10 10:50:18


     本网讯(通讯员 黄猛)   召集朋友过生日本是常事,广西阳朔县一青年毛某觉得请朋友喝酒唱歌还不够尽兴,为使朋友们玩得更高兴,竟然购买毒品请朋友们吸毒。10月9日,阳朔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毛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院查明:2012年5月8日,被告人毛某为庆祝自己生日,委托被告人黎某在阳朔县城某夜总会预定了一个KTV至尊包厢。为使来宾在包厢里玩得更高兴,二被告商定由毛某出资,黎某出面联系贩毒人员购买毒品供来宾在包厢内吸食。2012年5月10日,被告人黎某从“小林”(姓名不详)处购买了毒品K粉,并在当晚将上述K粉拿到至尊包厢,供十多人吸食。当晚23时许,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所查获的剩余2.7克K粉经检验测出氯胺酮成分,上述人员经现场检测,其尿样均呈吸食K粉后所体现的阳性症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为他人吸毒提供毒源和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依法处罚,被告人毛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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