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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96.5%
发布时间:2012-10-10 14:03:43
本网讯(通讯员 欧阳燕 杨润生)
2012年10月9日下午,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又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案的附带民事部分,这是“十一”长假后成功调解的第二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今年以来,安福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执法效果的最大化,不和谐因素的最小化。据统计,2012年年初至今,该院刑附民调解案件再创新高,调解结案率达96.5%,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达100%。 一是把握调解时机,将调解贯彻到刑事案件的全过程。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和判前调,尽最大努力实现调解结案。 二是立足于有效化解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和法律、政策宣传解释,缓和双方对立关系,促使双方当事人能够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尽力化解“心结”,消除可能引发“案结事难了”的不稳定因素。 三是积极引导,规范调解。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以法律为依据,计算出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数额,并积极挖掘潜在的、互补的利益需求。法官再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赔偿范围建议,引导双方当事人形成相对公平一致意见,从而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 四是耐心做好当事人家属工作促调解。被告人被羁押,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是否成功往往取决于被告人亲属的态度,通过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被告人亲属理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自愿代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是在帮助被告人消除对社会造成危害后果、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同时,也使被告人获得酌情从轻处罚的机会。 五是注重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合力调解。充分发挥被告人、被害人所在单位、社会组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近亲属在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借助社会力量保证调解顺利进行,形成做好调解疏导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合力。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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