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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为重便民为先 法官假期调解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2-10-10 16:13:01


     本网讯(通讯员 邹小院 晏胜民)   10月3日,从宁波回来的黄辉玲和邹永华,在江西省上高县法院南港法庭法官的调解下,两人多年的夫妻矛盾纠葛终于尘埃落定,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各自放下感情包袱开始新的生活。从感情困惑中解脱的原、被告对江西省上高法院南港法庭法官牺牲节假日为民办案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妻子黄辉玲和丈夫邹永华均是上高县南港镇人,2006年6月,两人在浙江宁波打工时相识,并开始同居生活。2007年5月生育一个儿子,2008年7月补办结婚登记。本来这是幸福生活的开始,但因丈夫喜欢赌博,并欠下大量赌债,导致债务人经常上门催债,妻子多次苦口婆心地劝说无效后,于2011年11月向上高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南港法庭的法官根据原、被告婚姻家庭的实际情况,本着维护稳定的家庭关系的愿望出发,于2012年1月作出不准两人离婚的判决,希望原、被告珍惜机会,重新和好,共同抚育好婚生的孩子。但是,法官的良好愿望没有得到实现。判决以后,原被告双方感情并未得到修复,妻子黄辉玲依然执意要求离婚,并再次提起了离婚诉讼。丈夫邹永华也有解决纠纷的意愿,但因其打工的企业正是生产旺季,工作很忙,一直无法抽出时间回来处理此案。

    为了妥善处理好案件,并兼顾双方的实际情况,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在得知邹永华国庆期间有两天假期并将回家探亲的情况后,承办当即决定利用节假日调解此案。10月3日上午10时许,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了法院,调解中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对小孩抚养费给付存在很大的争议。承办法官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经过法官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终于促成了这对矛盾夫妻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

    今年以来,上高县法院积极能动司法,切实服务百姓民生,加大了巡回审判、节假日开庭等一系列便民举措的力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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