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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少妻纷争多 劳燕分飞奔东西
发布时间:2012-10-12 09:32:45


     本网讯(通讯员 陈二伟)   近日,安徽怀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老夫少妻”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因年龄差距较大,生活习惯不尽相同而最终劳燕分飞。

    高某现年近50岁,2002年外出务工时认识了年仅二十岁的小张,双方在短暂的接触后即开始同居生活。2009年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同居期间双方生育一女。夫妻双方虽然同居近十年,但是因为双方年龄差距较大,生活习惯、思维方式等都不尽相同,夫妻生活一直伴随着吵吵闹闹。2012年9月,双方再次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最终,小张诉至法院,要求与高某离婚。

    在审理过程中,小张坚持己见,坚持离婚。在经承办法官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况下,高某最终与小张达成离婚协议,小张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300元,双方自愿离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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