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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岸边铁法官”
——追记二等功获得者、河南省优秀人民法官高海胜同志
作者:李正盛   发布时间:2012-10-12 10:58:13


    2012年7月21日上午10时,河南省封丘县曹北路殡仪馆,苍松垂泪,哀乐动容。二等功获得者、新乡市第10届党代表、封丘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高海胜同志遗体告别仪式正在进行。仪式上,来自封丘县公检法数百名干警和社会各界上千名群众垂首肃立;会场外,两位来自60里外黄河滩区的白发老人,匍匐在地,嚎啕大哭。一时间,场内场外,男女老幼,哀声四起,泪如雨飞……
    高海胜是怎样一个人?为什么他的故去会让如此多的人为之动容?这个被百姓亲切称为“小高”的年仅40岁的年轻法官,究竟都做了什么?让百姓为之牵肠挂肚,魂牵梦绕?连日来,笔者带着疑问,带着困惑,不断走进高海胜的同事、亲人和他工作13年的黄河滩区,去探寻究竟。

  “年轻老干部,法院老先进”

    说起高海胜,一位退居二线的老庭长用“年轻老干部,法院老先进”作了高度概括。翻开高海胜同志的履历档案,循着高海胜40年的人生轨迹,你会越发感觉这位“二老”法官沉甸甸的重量。
    高海胜,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3年参加封丘法院工作,历任法院书记员、助审员、 审判员。1999年4月,年仅26岁的他,出任黄陵法庭副庭长,2003年8月任黄陵法庭庭长,2012年5月任法院刑庭庭长。因长期积劳成疾,不幸于2012年7月17日终倒在工作岗位上,英年40岁。
    高海胜参加法院工作20年,在黄陵人民法庭一干就是13年。13年来,他以孱弱之躯,肩负道义和责任,扎根黄河滩区,心系辖区百姓,公正执法,拼搏奉献,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卓越贡献,被辖区13万人民群众誉为“黄河岸边鉄法官”。
    高海胜在黄陵法庭工作13年, 他13次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4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4年5月被封丘县委、县政府授予首届“封丘十大杰出青年卫士”。2004年6月被新乡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5年元月被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05年8月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09年10月,被团新乡市委、市中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干警”,2010年元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11年8月,作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市党代表出席新乡市第十次党代会。
    高海胜所领导的黄陵法庭曾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授予“全省四最法庭”、“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被省、市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
    数字是枯燥的,但是通过数字折射的是一个年轻共产党员、优秀人民法官的光辉历程。

    “民事案件无小案,群众利益无小事。都说法官是秤,法庭是天平,可老百姓就是秤上的定盘星啊”

    1999年4月,年仅20多岁的高海胜带着干一番事业的豪情,带着为黄河滩区百姓服务的热情和向省“十佳法官”曹立学同志学习的心情,主动请缨到全院最偏远、最艰苦的黄陵法庭工作。由于老庭长长期有病,高海胜作为当时全院最年轻的副庭长在“四最”法庭(最远、最大、最艰苦、建庭最早)就挑起了大梁。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以百十斤的文弱之躯,带领全庭同志走遍了辖区三乡一镇,103个村庄的沟沟坎坎。高海胜虽不是出身于农家,但他出生在滩区农村,生长在农村,了解百姓疾苦,对农民、对百姓有真情。他时常告诫自己和同事,“民事案件无小案,群众利益无小事。都说法官是秤,法庭是天平,可老百姓就是秤上的定盘星啊!”。
    他坚持常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根据辖区地理特点,高海胜制定了巡回办案制度,坚持巡回办案上门服务。为了减少群众诉累,不误农时,他们把法庭设在村委会、设在农家院,甚至设在田间地头。2009年7月,李庄乡16岁的赵二妮因侵权纠纷起诉到法庭。由于赵二妮腿脚不方便,高庭长曾三进家门,了解案情。开庭那天,大雨滂沱,庭里没有汽车,高庭长为不误庭审,打着雨伞,踏着滩区的黄泥巴,赤脚走了两个小时才到赵家,按时开了庭。2009年11月,《河南日报》以“法庭开在农家院”为题,报道了高海胜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
    在审判工作中,高海胜要求全庭同志做到人性化执法,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工作中他总结了“五心”工作法,即“接待群众热心,解决问题耐心,调查取证细心,办理案件尽心,处理案件让群众放心”。13年来,高海胜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了服务群众的“五心”,以自己的一片赤诚温暖了13万滩区人民的心。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官通过审案不但要让当事人知法懂法,还要让周围的人懂法守法,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高海胜常说的一句话:“民间调解无小事,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我们通过审案不但要让当事人知法懂法,还要让周围的人懂法守法,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他是那样说的,也是那样做的。他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从不草率判决,95%以上都是通过教育开导,调解结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08年3月,他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女方因坚决不同意离婚要服毒自杀。高海胜发现这一苗头后,立即赶到该女家中,一边耐心开导,一边与她所在村的民调主任联系,及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避免了意外事故的发生。之后他又反复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与民调主任六进其家,终于使一对反目夫妻破镜重圆,重归于好。
  2010年9月,黄陵镇巨岗村年近七十的曹某夫妇找到法庭,诉说5个子女不养老的情况,高海胜认为此类案件在辖区影响面宽,代表性强,当即受理了此案。考虑到老人生活困难,高海胜为他们垫付了诉讼费。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高海胜决定到老人所在村开庭。开庭那天,人潮人海,三里五村数千名群众参加旁听。庭审中,高庭长对5个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老人的五个孩子对自己的不孝行为深表羞愧,纷纷表示一定要善待老人,并当庭支付了一年生活费。在场的干部及群众深受教育,一时尊老爱幼在该辖区形成风气。

    “工作只有做在前头,矛盾才能解决在源头;定纷止争只有未雨绸缪,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才能出彩头”

    黄陵法庭辖区地处河南、山东两省交界。黄河由此转弯,东西走向变为南北走向,横折弯的黄河在此甩下了大片的滩地。黄陵滩区103个行政村,13万人口,自古以来,此地民风剽悍,农民为抢滩占地,多以刀兵相向。身处如此环境,工作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为此,高海胜时常告诫自己和庭里的工作人员“工作只有做在前头,矛盾才能解决在源头;定纷止争只有未雨绸缪,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才能出彩头”。
  2010年5月,高海胜审理一起借贷纠纷。在走访中,原告王某的哥哥声称,如被告李某赖账不还,将杀死李某全家。细心的高庭长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借贷纠纷,经调查得知,原来是被告李某强奸了王某,被王某家人发现后,经村干部调解,由李某付给王某两万元私了。由于李某不兑现承诺以致成诉。了解情况后,高庭长严肃批评了村干部的“私了”行为,指出其调解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并将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了李某的刑事责任,防止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法庭只有三四个人,再好的铁能打几根钉?我们只有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民调组织,才能确保辖区的稳定和安宁”。为在辖区建立三级民调组织,高海胜常常这样告诫自己和庭里的同志。为更好地指导民调,高海胜在全院率先建立基层民调组织及民调员档案,在法庭设立了各村民调主任一览表,将民调主任的姓名、电话制表上墙。为方便各村民调主任与法庭干警联系,便于群众诉讼,高海胜还将法庭干警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制成卡片,分发到各位民调主任手中。
    黄陵法庭对民调主任及民调员坚持实行春、冬两次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行政村民调主任座谈会,充分发挥民调组织的作用,在辖区形成了“齐抓共管”、“审防并举”的大好局面。几年来,法庭共培训民调人员300余人次,各类民间纠纷案件的“出村率”控制在1%以内。
  高海胜提倡的多层次、多元化、三步式的调解方法,将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将审判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调和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使不少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得到妥善处理。2009年以来,他经手审理的案件达500多起,调解和撤诉率平均在70%以上,无一民转刑、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案事件发生。上诉案件无一发回、无一改判。由于办案数量大,质量好,高海胜连续3年被评为为全院办案能手。

  “党的良好形象,要通过党员去树立和维护,作为一个党员、庭长,我就应该想在前,干在前,关键时刻冲在前,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只有此才有力量说别人,才有资格带大家”

  高海胜的党龄并不长,但他时时处处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给法庭和法院的全体党员树立了榜样。他常说:“党员是党的肌体和细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靠广大党员的积极参与,党的良好形象,也要通过党员去树立和维护,作为一个党员,我就应该想在前,干在前,关键时刻冲在前,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只有此才有力量说别人,才有资格带大家。”他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诺言!政治思想上,他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作风方面,他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谨慎,公道正派,在法院、在辖区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本职工作中,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深受全庭同志的称赞和拥护。高海胜第一学历仅是中专,和法律也不搭界。到法院工作后,他硬是靠挤和钻的精神,靠八小时外的勤奋,靠自学取得了法律大专和本科文凭。他把所学理论和审判实践紧密结合,本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产生了质的飞跃。在本院他是数得上的工作尖子;在全市法院也是数得着的“业务高手”。在全市法院法律文书制作和“天平杯”竞赛中,曾4次获奖。
  高海胜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干事创业的能力,深深影响和带动了封丘法院一代中青年法官,树立一名模范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铁肩担道义,廉洁铸公平”

    在清理高海胜遗物时,一件封面已破损的日记本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在日记的扉页,端端正正写着八个大字“铁肩担道义,廉洁铸公平”。这是海胜同志的座右铭,同时也是他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最真实的写照。
    在审判工作中,高海胜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威信,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让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对那些法律意识淡薄,态度蛮横,甚至以武力相威胁欲谋求非法利益的当事人,他历来一身正气,义正词严,秉公执法。2009年3月,他审理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被告是某私营企业老板,倚仗在县里有靠山,在村里弟兄多,态度蛮横,竟然在法庭上殴打对方当事人,并威胁高海胜说:“想吃好果子,以后给。”面对如此骄横跋扈的老板,高海胜毫无畏惧,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迅速做出了裁判,果断对该老板进行了司法拘留,使其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在秉公执法的同时,他还以身作则,身先士卒。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同志们不做的,他自己首先不做。他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从不搞权钱交易,以自己的行动去教育当事人,感动身边人。2011年6月,尹岗乡一位搞起重设备的老板,为感谢高庭长三下福建为企业追回200万元货款,趁天黑放到高庭长办公桌上2万元的红包。高庭长发觉后,立即送还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事情过去了三个月,老板还是觉得意不过,特地请人制作了一幅书有“廉洁执法高庭长,黄河岸边铁法官”字样的锦旗,再次给法庭送去。
    高海胜全家5口人,上有父母,下有妻儿,生活并不宽裕,为买房还欠了几万元的债务,他确实需要钱。但他深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恪守“民不畏吾严而畏吾廉”的古训,从未因金钱去亵渎法律和权力。高海胜没能给家人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却为我们留住了大公无私的坚强党性,留住了鱼水相依的干群关系,留住了人民法官的高尚品格。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保尔.柯察金

    在高海胜家采访时,书桌上一本放得端端正正的旧书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是前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有多处圈点,打开折叠的书页,一段用钢笔标注的名言映入眼帘:“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我们必须抓紧时间生活,因为即使是一场暴病或意外都可能终止生命。”
  这是书中主人公保尔的名言,他的奉献精神和钢铁意志曾激励千千万万俄罗斯儿女奔赴卫国战场。说起这本书,高海胜的爱人噙着泪花,说这是海胜最喜爱的一本书,也是海胜读过遍数最多的一本书。 
    是啊!这本书伴随高海胜在黄陵法庭度过了13个春秋,在保尔精神的激励下,高海胜把整个生命和全部青春都献给了滩区人民,献给他钟爱的审判事业。
    黄陵法庭的艰苦能说出的很多,但如果说黄陵的水都没法喝,可能大多数人都不相信。黄陵是滩区,又是沙碱土壤,井水都是咸的,喝水基本靠买。为了节省开支,高海胜每次上班都要从家里带上一壶水。时间一长大伙给他起了个“水壶庭长”的绰号。为了吃饭,庭里也购置了锅灶,但到了开饭的时间,往往还是冷锅凉灶。庭里每人都有一大摞案子,谁能顾得上做饭呢?工作压力大,加上饥一顿饱一顿,高海胜年纪轻轻就得了胃病、肩周炎、胰腺炎等职业病。家里人常催他抽时间看看病,高海胜总说,庭里案多人少,以后抽时间吧!
  由于积劳成疾,2007年4月10日,高海胜病倒在岗位上。4月15日,在371部队医院做了脾脏摘除手术。术后医生叮嘱至少要休息半年,但高海胜休息不到一个月就上班了。   
  2012年4月,法院机构调整时,由于高海胜工作成绩突出,调任到更重要的岗位---刑事审判庭任庭长。新的环境,新的岗位,高海胜又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
    高强度的工作,全身心的投入,高海胜的身体又出现了不适。莫名其妙的低烧,接连不断的咳嗽,但为了工作,高海胜咬牙坚持着。一周后,高海胜饭吃不进,水也不能喝。5月10日,在领导和家人的“强制”下,这才住院治疗。
    “晚了,太晚了!已经是肺癌后期了。”主治大夫的一连串感叹,海胜的两位大哥似五雷轰顶。但两位大哥强忍悲痛,瞒着父母,瞒着海胜和弟媳,毅然奔赴上海、北京继续求医问药。
    5月25日,是高海胜住院的第15天。这天一大早,高海胜忍着病痛,向医生提出要回去开庭。医生一口回绝,家人也坚决反对。但高海胜说:“开庭是早定下的,我是审判长,如果我不去,这庭怎么开”?最后大家都拗不过他,在亲人和医生的陪护下,高海胜还是从新乡回到封丘开了庭。庭审结束了,高海胜也瘫倒了。庭是开了,但专家、医生围着高海胜却忙了大半夜。
    7月16日,昏迷多日的高海胜将要走到生命的尽头。这天上午,院里领导拿着刚刚颁发的人大常委会任命书,再次来到医院看望高海胜,主管院长把任命书拿给海胜,他下意识地摸到任命书,手附在上面,重重的摁了摁,眼里浸出了一串泪花……
    2012年7月17日上午12时30分,年仅40岁高海胜同志安详地走了。
    他用青春和生命践行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庄严承诺。可以肯定地说,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他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
    似江河终归大海,如绿叶融入大地。高海胜同志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生如夏花之灿烂,去如秋菊之高洁。他去了,虽然带着对亲人的思念、留恋和遗憾,但他凭着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爱,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认真履行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职责,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以实际行动谱写了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英雄赞歌,为新时期人民法官树立了光辉典范!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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