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无知农妇为报复他人盗其马匹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2 09:48:47


     本网讯(通讯员 杨成作)   田林县八渡乡的农妇谭某,因平日生活碎事与同屯的岑某产生矛盾,为给岑某颜色看看,邀约他人盗走岑某的马匹。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

    谭某与同屯岑某因平时的一些小事产生矛盾,于是她心里愤愤不平,总想找机会拿点颜色给岑某看看。2012年4月23日,谭某到田林县城观看中国壮剧艺术节开幕式,得知岑某也在县城观中国壮剧看艺术节开幕式,从而产生盗窃岑某家马匹报复的念头。她马上邀约早已认识的黄某于当晚22时许返回八渡乡那囊村八母屯,由其进入岑某家的马棚内,将一匹价值4500元的公马盗走,然后两人将马牵到黄某家附近的山沟里收藏。同年4月25日,被告人黄某将马卖给他人,获赃款2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